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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晓松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11月才能离开看守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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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6-1 01:12:12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京华时报5月31日报道 昨天下午(30日)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,高晓松没有提起上诉,其判决书从今天(31日)开始生效。这意味着,高晓松选择接受危险驾驶罪的最高量刑,今年11月才能离开看守所。

5月9日晚,高晓松醉驾在东直门外大街发生事故,造成4车追尾、3人受伤。交警赶到现场,经检测认定他构成醉驾,次日将其刑拘(本报曾报道)。5月17日,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这是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最高限。3天后,东城法院将判决书送达高晓松,上诉期为10天。昨天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,而高晓松明确对律师表示不上诉,接受这个判决。此前,高晓松的助理通过微博发布其原话:“不上诉,再次抱歉:对不起……”高晓松的代理律师高明说,因高晓松没有上诉,他们之间的代理关系已经结束,民事赔偿部分尚不清楚。

截至昨天下午6点,东城法院尚未接到高晓松的上诉状。这意味着,高晓松将在东城看守所服刑至今年11月9日。按照刑法规定,拘役由警方在就近的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。在执行期间,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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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6-1 08:27:40 | 只看该作者
板凳
发表于 2011-6-2 02:23:49 | 只看该作者
这个贴不错!!!!!看了之后就要回复贴子,呵呵   
地板
发表于 2011-6-3 00:03:08 | 只看该作者
到你的~~贴吧收藏~~~我的发言~`找    
5#
发表于 2011-6-4 00:03:09 | 只看该作者
我是来北部湾网找二手货的,缘份让我看到楼主的帖子,那就帮顶一下吧!
6#
发表于 2011-6-5 10:23:46 | 只看该作者
北部湾网后援团!顶你!
7#
发表于 2011-6-6 00:41:01 | 只看该作者
嗯,不错哟!
8#
发表于 2011-6-6 15:28:37 | 只看该作者
留个脚印~闪
9#
发表于 2011-6-7 00:15:39 | 只看该作者
很好!很强大!喜欢 路过帮顶~!
10#
发表于 2011-6-8 00:03:04 | 只看该作者
我基本上是采用看英语文章的办法,先泛读,再精读,再一句一句看,最后再提纲挈领,总算是明白一点了,当然,也可能还是领悟错了。最后要说的一句话是:楼主,你很牛叉,希望你不是真的有病。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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